5月31日,企业济南创新谷产品收到留抵退税款项5126.7万元,标志着创新谷产品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创新谷产品为建设中的PPP产品,产品进项税留抵金额较大。为顺利推进退税工作,在路桥企业和山东分企业的支持和指导下,创新谷产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相关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认真研究留抵退税相关文件。产品于2019年开始筹划退税工作,2020年成功将产品企业纳税信用评级提升为B级,满足了留抵退税条件。期间,产品组织与济南高新区税务局多次对接,反复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最终实现了创新谷一期产品退税4323.40万元,创新谷二期产品退税803.30万元。
此次退税成功,有效降低了产品企业流动资金占用,节约了资金成本,同时也为山东区域其他所属产品留抵退税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