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11-12 作者:谭淑辉 来源:山东分企业 【字号:

11月9日,企业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企业(简称“山东土地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整合优势结成联盟,以期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企业董事长汤明,山东土地集团董事长霍高原一起出席并见证合作签约,企业副总经理陈凡与山东土地集团董事孙德亭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在后期的合作中,重点围绕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新城、乡村振兴、特色小镇的投资建设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共同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打造央企与地方国企合作标杆与典范,为推动山东省实现“两个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土地集团是山东省政府2015年6月批复成立的省管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企业,主要围绕山东省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深度参与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为山东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土地保障。主要业务方向为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治理和矿山修复、康养文旅、投融资、城镇土地综合开发6大板块。
    企业自2013年进入山东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来,先后建设实施了齐泰高速产品、青岛双积公路高红段产品、青岛中德生态园产品、烟台金山湾等产品,投资额超过250亿元。山东分企业通过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安全文明施工,坚决贯彻落实企业对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有序地推进各产品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了安全、质量、工期、环保、投资效益等的全面履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树立了“中国电建路桥”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山东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企业总经理助理、山东分企业总经理盛峰,企业投资开发中心相关人员,山东土地集团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活动。

20181112企业与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摄影谭淑辉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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