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9 作者: 来源: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产品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产品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紫红坝至大寨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产品(大寨至秀水沟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紫红坝至大寨段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产品(大寨至秀水沟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紫红坝至大寨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和《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产品(大寨至秀水沟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2021年4月6日玉溪市江通高速公路有限企业在玉溪市江川区组织召开了《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紫红坝至大寨段》和《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产品》(大寨至秀水沟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一致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无限期,如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表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宇峰18850816369

监测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振翔15925134152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家兵13888327966

 

附件1: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紫红坝至大寨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

附件2: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产品(大寨至秀水沟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

附件3: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紫红坝至大寨段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附件4: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产品(大寨至秀水沟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附件5: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紫红坝至大寨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

附件6: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产品(大寨至秀水沟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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