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福建分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效能监察

发布时间:2014-09-04 作者:杜学文 来源:福建分企业 【字号: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在中秋节和秋季开学期间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用于过节、孩子上学等事项,8月25日-29日,福建分企业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效能监察工作。
    本次效能监察工作由分企业党委书记廖成林任组长,分企业纪检、办公室、财务部、经营部组成监察小组,分成内业和外业进行。监察工作坚持以产品部为主,实行产品经理负责制,“谁承包、谁负责”和“谁雇佣,谁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为产品建设创造和谐生态环境。
    福建各产品部高度重视,提前10天进行了自查,并向福建分企业做了书面自查报告。福州电力缆化、古田湖城一体、平潭四路一渠和省道建瓯303产品目前尚未出现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出现上访等事件,各受察单位表示,将按照分企业此次效能监察的要求,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专员,在机关或工地进树立农民工用工公示牌,畅通农民工投诉渠道,并积极做好预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应急预案,切实关爱农民工,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中国电建路桥”品牌的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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